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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药用塑料瓶(规格5000ml 和120ml)采购招标公告浏览数:9次
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研究决定拟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包材药用塑料瓶(规格5000ml和120ml)采购进行公开招标,择优选用供应商,具体方案如下: 一、拟采购物料情况 1.包材名称: (1)口服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(规格5000ml); (2)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(规格120ml)。 2.数量:以具体实际订单为准(2021年壹年内有效)。 二、招标流程 发布招标公告→投标报名→递交投标保证金→递交投标书→开标→拟定中标单位→中标公示→签订购买合同→中标方提供包材→药厂验收合格→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→90天内付款。 三、投标方资格要求 1.投标者须具有相关药品包材的注册证或注册关联号等合法经营资质。 2.投标人必须信誉良好,无任何不良记录、债务纠纷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。
2.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(规格120ml) 符合“YBB00102002-2015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” 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
五、供货时间要求 供货方接到需方订单后, 25天内将货物送至需方仓库。 六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的联系电话、身份证复印件(我厂已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可不提供),如制作有样瓶一并提供。 七、标书递交要求 1.标书内容包括:投标单位资质(盖红章)、负责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企业法人委托书(我厂已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可不提供)、单价。 2.投标文件要求密封,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,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厂生产供应部,逾期送达者视为弃标,不予受理。 3.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废标。 4.投标方可以选择竞投以上所有规格塑料瓶或其中一种。八、投标程序 1.投标时请投标单位或个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(¥30000.00),开标后,如不中标,此保证金退回;如中标,此保证金在与我厂签订购买合同并送到第一批合格产品后退回。 2.中标后弃标或在五个工作日内不办理相关采购合同手续的,或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按合同送货的,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,并取消供货资格,由下一名投标供应商补上。 3.如不按规定时间、规定数量、约定品规送达的,取消其送货资格;并由下一名投标供应商补上。 4.新供应商资质需药厂质量保证部审核合格,方取得供应资格,供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企业具体要求。如两次送货质量不符合要求,药厂有权取消供货资格,并由下一名投标供应商补上。 5. 本次招标拟选2名入围中标者,投标者不够3名,采取议标方式。 6.投标公示时间至2020年12月02日;投标材料递交时间:现场投标材料递交时间为2020年12月02日上午9时止;如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材料,请于2020年 12月02日上午9前送达。 地点: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生产供应部 联系电话:0771—5870832 联系人:陈建雄 7.开标时间:2020年12月02日上午9:30。 8.备注:投标保证金转入名称、账号、开户行如下: 开户名称: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账 号:1797 1201 0101 3353 07 开 户 行: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民主分社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2020年11月25日
附件: 投标报价表
投标项目名称:
投标人签名(签章): 日 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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